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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轩抱着她,温柔的道:“我想过了,两个办法,一是你跟老公离了,跟我住;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你和我这样偷偷摸摸的做地下情人!”
“哇!这样说来,怎么都是你赚得便宜啊!”陶菲菲不满意的道。
“你不服气啊,我走。”凌轩装作无所谓,懒洋洋捡起衣服,就要穿上。
陶菲菲不解的道:“你要做什么?”
凌轩道:“你既然认为是我赚了你的便宜,那我就走了。不服气你还是可以报警抓我的!”
陶菲菲蹭的跳起来,指着凌轩的鼻子说:“凌轩,你当我陶菲菲是什么,是婊子吗?玩完就走,就没见过象你这么绝情的男人。你给我过来。”
凌轩还真乖乖地过去。
陶菲菲拉他上了床,无限风情地说:“抱着我再睡一下。”同时趴在他怀里腻声说:“你是真正的男子汉,我喜欢你,你……你也满足了我。”
凌轩抱住她,眨了眨眼,他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娇艳无比的陶菲菲居然就这么让自己给彻底的征服了?而且还说出这么诱人的话来。
女人果然天生的弱点就是她们的动物性,让男人干一次,就什么都变了。当然,凌轩对陶菲菲可不是干一次就可以完成了壮举,而是两次!而且是满足,全面的满足,这不是什么男人都可以做得到的。
身居深闺的怨妇,如狼似虎,非一般的能耐,冲上去的男人往往会被烧成灰都有。西门庆是怎么死的?武松打死是《水浒传》,在《金瓶梅》里,西门庆是死在潘金莲的肚皮上的,精血狂碰而亡啊。
所以,艳福固然不错,却非人人可以享受。值得凌轩庆幸的是,陶菲菲不是潘金莲,自己也不是西门庆。
当然,凌轩现在的荒y过度也还远没有达到西门庆那种地步,而且对于陶菲菲的征服实在是壮举,足以让凌轩自豪和载入他的光辉史册。
凌轩觉得自己幸福得要死了,把手放在陶菲菲胸脯上,也合上眼睛,体会着平静之美。
第八十八章 红杏越墙总是春
其实如何处理凌轩与自己的关系,陶菲菲比凌轩更早的拿定了主意。反正自己的老公在外边花天酒地的养女人,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什么根基可言,但是她还不能离婚,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老公家庭背景。
原来当年陶菲菲读完高中,因为没有考上大学,就托亲戚朋友关系进了银行系统的学校,三年之后出来就在银行做了一个小职员。当然这个时期追求陶菲菲的人比中学的时候还要多,但是她谁也看不上。
在陶菲菲的心里,长得好看,有才干都不行,单单有钱也不行。凭自己的条件,长得好看,又要有才干,家庭背景也要好,有钱更不用说,还要疼爱自己的男人,这的五好男人才配得上做她的老公。其实这也是很多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形象。
当然,陶菲菲是算幸运的。她老公何承伟就是她心目中的人选,不但人长得帅,而且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处级干部,又是高干子弟出身,家庭富有。更难得的是何承伟对她的一片爱慕之心,有一次下班回家,有一个男子对陶菲菲多看两眼和吹了一个口哨,一旁护送陶菲菲的何承伟当即上前就是一耳光,接着,象疯了一样痛打对方。
要不是陶菲菲拦着,不出人命才怪呢。
此举惊人,想不到一向文质彬彬,温文尔雅的何承伟也会动手打人。陶菲菲更加确信他是真心真意的深爱自己,加上他的门第之高,家庭之富,陶菲菲早已倾心。在对方几次跪地求婚之后(呵呵,现在有骨气的男人很少了),她终于点头答应了。
嫁入何家,陶菲菲才知道何承伟的老爸是省政府里数一数二的人物,省里四套班子的重要成员,是一位脚一跺,全城都要发颤的人物。这样的家庭,陶菲菲是更加的满意。
嫁给何承伟,可以说是陶菲菲的一步登天。从此以后,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是真正的贵妇人,快赶上武则天了。可是幸福来的快,去得也快。
何承伟看似英俊,可是真正到了床第之间,就十足的银枪蜡头,中看不中用,以致于结婚五年了,陶菲菲都毫无所出。更要命的是,有钱的男人特别容易变坏,放着陶菲菲这样如花似娇的老婆不爱,偏偏要去外边吃野味搞不三不四的女人。
这一来二往的,何承伟本来就不是很壮的身子,早变得跟阳萎差不多。陶菲菲为此跟他吵了不少的架,可是都没有用,何承伟自持家里有钱有势,把陶菲菲当成金丝雀一样的供养和玩乐。
这就是显示,闺中怨妇的典型之作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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